没收到法院传票和电话,告没却在网上查到判决了,有内怎么回事?合规吗?如果是事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或者法院官网查到的天眼庭判决书核对无误确定是你的那就是真实的。也是查开合规的。 见过一个朋友是告没在买飞机票时才知道自己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了。这就是有内没有收到传票和电话通知,法院判决后到规定时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事视被执行为失信被执行人。天眼庭 至于原因可能是以下几方面: 你变更了电话号码,或者没有接电话 这种情况比较常见,告没特别是有内网贷或者信用卡借贷起诉情况比较多。 借方无能力还款时平台或者银行会内部催收甚至委托第三方催收,事视借方每天要承受大量的电话催收,最后烦不胜烦就会选择变更电话号码,号码一变更了原告起诉就没有办法联系上。法院也没有办法联系上被告,符合缺席判决的条件就会做被告缺席判决,判决结果同样有效。 就算没有变更电话,同样的道理,每天接大量的催收电话谁都受不了,看见陌生电话肯定就不接,现在的催收电话各种地方和形式的都有。 以前登记地址无效或者搬离 法院在受理了原告的起诉后会按照被告预留地址发送法院传票。能联系上被告的也会由书记员电话通知。 如果你搬离了你的预留地址,或者该地址被拆迁了,你又没和原告方登记变更有效地址这种很难接受到法院传票。 或者你在别的地方工作,原家庭居住地址没有人居住。也会有收不到法院传票的情况。 现在交通发达,人们的流动率也非常高。城市的建设速度让很多地方都被拆迁重建,有这种情况一点都不奇怪。 特别是逾期债权方可能会安排上门催收,有些欠款会主动搬家离开登记居住地,这种情况是接收不到法院传票的。 查询到判决书该如何处理 确定无误后要抓紧时间处理。
没收到法院传票和电话,却在网上查到判决了,怎么回事?合规吗? 这个主要是送达问题。 一般来说,我们是往被告的户籍地址送达诉讼材料。如实户籍地址无法送达,法院便会选择公告送达的方式来送达诉讼材料。你没有收到法院传票和电话,想必是这个原因。至于电话这个问题,一般需要原告提供,有的原告没有提供,那法院也就没有电话联系。判决生效之后,法院会公开裁判文书,所以为什么能够在裁判文书公开网等网站看到相应的判决书。 因为没有到庭参加诉讼,你也就没有举证和答辩等事项。若是认为法院的判决有问题,特别是在事实认定方面存在问题,建议你及时跟经办法官联系,及时进行阅卷,包括当时的起诉状、证据材料以及庭审笔录等等。并根据案件事实情况,收集并整理好相应的证据,及时向法院申请再审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要别人和你讲法律的时候你和别人耍流氓,别人耍流氓的时候你就在和别人讲法律。 正常人都不会去网上查自己有没有官司,很明显,就是你明知道对方会去法院告你,你故意换手机号,不收法院传票,想以此理由来作为不出庭的借口。 现在“计谋”败露了,又来问法院合不合规,你绝对是个老赖。 正常情况下的确是法院会给当事人发传票,打电话通知来开庭,但是有些人就是保着侥幸心理,觉得我当不知道这件事,就能一直拖下去,这也是老赖的做法!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只要在网上公布过这场庭审的开庭时间和原被告双方的信息,即使你耍赖说没收到过任何通知,也是可以开庭审理的。 法律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而不是给老赖钻漏洞的,我们公司也曾经打过一场这样的官司。 当时对方拖欠尾款不给,法人也消失找不到了,最后法院一样给我们判决了胜诉。 对方法人的银行卡被冻结了,也上了黑名单,这时他才开始急,他也是想用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为由不服判决,最后上诉还在庭审中说了这件事。 当时法官都笑了,直接让他说案情别扯其他的事情,合同白纸黑字,最后还是维持原判。 所以有官司,别想着用什么小聪明能够拖延时间,该出庭就出庭,别以为人不在法院就不能宣判。 如果你不是有心耍赖,你可以收集证据,证明法院没有在任何地方或以任何形式通知过你出庭,那么在你上诉的时候,才有可能以此为突破口让法官重判。 但这几乎不可能,每次庭审,法院都会先在网上公示,接着才会开庭,法院和原告联合起来隐瞒被告私自开庭的事在现在绝对不可能发生,这种事一查就查出来,别人有那么傻吗? 倒是一些老赖,把小聪明用在正道,也不至于闹到法庭上! 目前我国查询法院判决的消息的官方平台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另外一些主要的平台也会收录相关的信息,比如企查查、天眼查、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等等,只要你在上述平台上查到了关于你的个人被执行信息,那么肯定是合规的,法院本身就是执行法律的地方的,对于相关的法,比你更懂,不可能进行违规判决。 为什么没有收到传票和电话? 在原告到法院起诉后,如果法院正式受理了案件,那么法院会把传票邮寄给你或者通过电话联系你。法院联系的你方式,主要是依据原告提供的地址及电话。或许有人会说,原告会不会故意提供错误的的地址与电话呢?使得被告缺席无法到达,没有辩解,最终造成缺席判决的结果。 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但是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极低,主要有两点:(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如果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2)即使缺席判决,最终执行仍然是要找到你,通过你来执行,所以说原告不可能故意去提供错误的地址与电话给法院。 既然原告提供的都是正确的给法院,那么为什么没能联系倒你呢?一是你与原告发生债权债务时预留的地址信息与号码,目前已经变更,所以法院联系不上;二是就是你故意不接电话或者收到传票后,故意当做没收到,想要让法院驳回原告的申请。
也就是说如果原告是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在补充你具体详细信息或者补充后法院依旧无法联系上你的,那么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默认已经送达了诉讼文件(公告送达有几种方式,比如法院的官网、受传唤人所在地张贴公告,报纸上刊登公告等)。所以在原告没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法院始终没法联系到你的情况下,会直接通过公告送达默认为已送达。 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双方均到场的情况)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以你在网站上查询到自己的被执行信息也就不足为奇了。 总结 之所以没有收到传票或者接到电话,大概率就是你变更了地址,更换了电话;一般而言,更换地址有可能,更换电话号码的概率不高,而且原告在起诉之前肯定已经多次与你联系,不可能在没有任何协商或者努力之下去直接去法院起诉你了(毕竟还要律师费呢),因此原告提供的地址与电话,正常是不会有错的,现实中所谓的收不到十之八九都是故意不接收的。 如果说,对于法院的判决不认同的,觉得自己没有到场应诉吃亏了,也没事,你是可以申请复审的,复审时在去法院现场辩驳;当然如果对于判决案并没有任何的疑虑,那么就直接履约即可。 没收到法院传票和电话,却在网上查到判决了,怎么回事?合规吗? 这个问题,一般可以分两种情形。 第一种,法院操作没错,责任在被告方。 常见的如: 在合同上约定了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送达地址,改变后不通知对方当事人。 明知是法院的传票,拒不接受。 接到法院的通知,拒不前往领取传票。 离开住处多日,看到贴在门上的通知拒不理会。 亲属告诉有法院的邮件,自己不当回事。 一年内打过官司,后来搬离原住处。 以上这几种情形,实际上法院也送达了,但送达不成功的责任在当事人自己,法院会“视为送达”,记入案件笔录。 如果常用的送达措施都无法送达,法院只能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这是法律规定在其他措施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的送达措施。 第二种,法院操作有问题,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这种情况实际上发生概率很低,因为法院对于办案差错会追究责任的,无论哪个法官都不会拿自己的饭碗开玩笑。 常见的如: 写错了电话、地址、姓名。 未穷尽其他送达措施就公告送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天眼查开庭公告没有内容怎么回事啊视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天眼查开庭公告没有内容怎么回事啊视频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